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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办结】 拆迁赔偿问题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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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志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从小在博望镇长大,后因读书将户口迁出博望,在本人读大学时将户口迁至安徽大学,后留合肥工作,毕业后将户口迁至了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在2018年博望镇建设大陶村将我老家村上的房屋土地征迁,大队说我户口不是马鞍山的,享受不到拆迁安置赔偿,后来我尝试将户口迁回当涂县里后向大队申请安置补贴,大队也没同意,此事也不了了之。今年在工作中遇到合肥这边的享受过拆迁安置的朋友说,目前国家可以结合户籍地及改革开放后农村分地时的认定人口情况进行拆迁安置赔偿,现想咨询下政府领导,现场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能申请到拆迁赔偿?毕竟本人是土生土长的博望人,父母也一直在博望生活,现在集体土地房子拆迁了却没分到住房安置待遇,内心实有不甘,以后工作回家看望父母了也想有个住的地方,而且这老家也是我们博望人的根,感觉现在这种政策就是被博望抛弃了,不要在外面打拼的博望人了。望政府领导能给予解惑,感谢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本主题由 sys 于 2021-02-18 18:48:15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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